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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集中征集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咸宁区域库评标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2022-04-12  点击:[]

关于集中征集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咸宁区域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评标专家队伍,优化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根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21〕6号)规定,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省综合专家库咸宁区域库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中级职称满8年,含对应的职业资格);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年龄在68周岁以下;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软件,适应电子评标的要求;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省综合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或评标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各级综合监管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集中征集受理时间。之后实行常年征集,但每年原则上只组织1次资格会审和入库考试。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填报。自4月1日起,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子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zjfw)在线填报、打印《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二)资格审查。征集时间截止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会审。

(三)培训和考试。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组织资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开展入库培训和考试,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记入专家电子档案。

(四)入库。考试合格人员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审核入库并纳入“省综合专家子系统”管理。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省综合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首次申请人最多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专业类别请详看附件: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

2.专家申报的专业分类应当与自身学科、专业或工作领域相对应,如专家虽具有某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但是从事的工作或研究领域与本人学科、职称、研究领域无关,不得申报无关的专业。

3.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应尽量完整,并能完整反映申报人学习、工作、获奖及专业能力等方面信息。

4.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部门将采取必要措施对申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交叉比对,一经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永不录用。

5.此次专家征集无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但申请人线上提交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网上验证的,审核部门将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

6.此次专家征集资格审查采取打分制,审核部门将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中择优确定通过审核人员。

7.专家入库培训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以技术标评审和电子评标操作实务培训为重点,并组织现场考试,考试方式为上机测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库。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申报人应确保所填报的联系方式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

8.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咸宁区域库建成后,原咸宁市区域性评标专家库将停止使用,现有咸宁市区域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咸宁区域库评标专家资格。

9.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咸宁区域库投入使用前,现有的咸宁市区域性评标专家库将正常使用。

五、审核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初审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1.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咸安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C533,0715-8310119;

2.嘉鱼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嘉鱼县发展大道169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0715-6310830;

3.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赤壁市瑞通大道58号, 0715-5330316;

4.通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政务服务中心,0715-4689000;

5.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五楼,0715-3333775;

6.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 ,0715-2361508。

复审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咸宁市市民之家A512,0715-8126517,xnsggzyjyjdglj@163.com。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