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这次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10名,具体职位为: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总工会副主席1名;
市老龄办副主任1名;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
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1名;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市农垦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与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适合从事行政领导工作且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报考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3、党政群机关人员现任副县级职务,或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单位人员现任相应级别,且任职满3年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以上年龄、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9月1日。
四、公开选拔的方法与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具体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各地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公布的公开选拔对象和条件,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否则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改报其他职位。
3、组织考试。各职位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40%加权计分。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得分情况。
4、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按各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由市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5、提出初步人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排序,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察组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并按照规定进行酝酿呈报。
6、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提出人选,报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全委会票决后,再按每个职位1:2提交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有关法律、章程有规定的,按法律、章程办理,其他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9月22日
报名地点: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15—8126221
有关要求:报名时,请提交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务证明材料,《咸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取消公选资格。
详情请登录咸宁政务网www.xianning.gov.cn。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咸宁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咸宁市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