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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2年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6-13  点击:[]

湖北工业大学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领域及名额

领域及代码

所属学院

研究方向

轻工技术与工程

(代码:085221)

生物工程学院

生物制药、发酵及食品行业项目工程管理、发酵食品安全与检测、现代生物化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制浆造纸工程、轻工清洁生产、农副产品工业技术、精细化学品工艺过程

仪器仪表工程

(代码:085203)

机械工程学院

检测技术及应用、精密仪器设计、产品质量工程、机器视觉检测及质量评价

建筑与土木工程

(代码:08521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建筑景观及建筑学、工程管理、建材(防水)材料与工程

机械工程

(代码:08520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工业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

(代码:085237)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人机工程、包装工程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数码艺术

经济与政法学院

工程管理、产业园区规划与设计、产业组织设计

材料工程

(代码:08520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及成型加工、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功能材料、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复合工程

电气工程

(代码:085207)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力电子技术、电力传动、电力系统自动化、光伏发电系统

计算机技术

(代码:085211)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物联网、计算机教育技术

理学院

计算机安全工程、软件工程与软件开发、信息处理技术

管理学院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电子商务规划与设计

生物工程

(代码:085238)

生物工程学院

发酵过程工程、生物能源工程、生物环保工程、发酵工程管理

控制工程

(代码:085210)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先进控制理论与应用、计算机控制与管理、工业自动化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系统

化学工程

(代码:085216)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精细化学品的合成与分离、先进纳米功能材料的设计与合成、化工清洁生产技术、能源材料与催化技术

招生名额:学校自定。(请务必在网上报名时按专业方向正确填写报考学院)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其中任何流程未完成,报名均无效,所缴报名费不退。(一)网上报名:

6月25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网上缴纳报名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7月13日至16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自查: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工作单位及学校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于复试时交我校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工程硕士学位代码为085200。

四、考试科目及形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学位中心组织,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组织。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并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一)初试

1.时间、地点:2012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科目:GCT(全国联考)。

(二)复试

1.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处招生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科目及形式:专业考试(笔试)和相关测试(面试或座谈)由我校组织,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六、培养、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自学及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时间为3~5年。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学生本人实际工作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学生工程硕士学位。

湖北工业大学

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限额(招生名额:共95人;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30人)

专业

所属学院/中心

研究方向

职业技术教育学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工业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经济与管理、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比较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学院

先进加工制造工艺与设备、智能制造及控制、数字制造与网络制造、制造过程信息化与自动化

设计艺术学

艺术设计学院

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远程教育、电子商务及其应用技术、计算机在职业教育中的应用

二、招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其中任何流程未完成,报名均无效,所缴报名费不退。

(一)网上报名:

6月25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网上缴纳报名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7月13日至16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自查: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工作单位及学校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于复试时交我校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代码为920100。

四、考试科目及形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学位中心组织,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组织。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并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一)初试

1.时间、地点:2012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科目:GCT(全国联考)。

(二)复试

1.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处招生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科目及形式:政治理论(笔试)、专业考试(笔试)和相关测试(面试或座谈)由我校组织,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进行跨院校、跨专业调剂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及相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培养、学位授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后,按照我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集中授课及自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时间为3年。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课题主要来自学生本人实际工作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未尽事宜以国家文件精神为准,我校也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202.114.178.8/news_more.asp?lm=80),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人:杨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32273

附件: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doc

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