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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代会代表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2015-09-14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保证党员大会的顺利召开,保证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党代会代表的党员大会统一安排在9月17日(星期四)下午进行,召开时间、会场安排由选举单位自定。请提前通知党员参加选举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召开党员大会时,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开会。各选举单位要提前下好通知,确保参会率。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三、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解释,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四、各选举单位自行编印候选人情况介绍,在党员大会上前发至参加选举的党员。会后统一收回。候选人情况介绍分类别按姓氏笔划排列,参考格式可从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五、各选举单位自行印制代表选票,选票统一样式可从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六、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选举前,需要说明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及结构情况,特别要讲清楚应选举的代表名额及构成要求、填写选票的办法等。

七、各选举单位提出2名监票人建议名单,由党员大会通过;指定2名计票人,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各选举单位提出的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请于9月16日(星期三)连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一并报组织部人事处。监票人、计票人均由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担任。

监票人的职责是:(1)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发放选票;(2)投票时监督投票;(3)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是否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等,并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4)监督计票人计票;(5)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

计票人的主要职责是:(1)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分发、清点和计算选票;(2)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清点人数报告单、分发选票情况报告单、清点选票报告单、计票单、选举结果报告单等样式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八、各选举单位要做好会场的准备工作。会场要严肃、庄重,便于写票。各选举单位自行制作会标,会标格式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校党代会代表党员大会”。要提前准备好票箱、封条及粘贴工具等。

九、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做好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学生党员充分认识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充分了解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代表分配名额及结构、差额选举的原则、候选人情况,提高学生党员的参选水平。

中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0日

附件:

1.关于选举第一次党代会代表相关材料.rar

2.党代表候选人考察材料(样表).doc

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