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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11-27  点击:[]

校属单位:

根据《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咸职人发〔2018〕l5号)(下简称《实施意见》) 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职数设置

本年度可评审正高职数1个 (不含正高级实验技术)、 副高职数10个、中级职数l5个.

二、申报范围

学校在岗的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三、评审原则

(一)突出实绩的原则

评价标准坚持实绩导向,突出教学业绩和实际工作效果,营造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依规的原则

各小组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坚持民主决策,评审过程依法依规。做到评价标准清晰,程序明确,过程有监督, 结果有公信,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未来五年不允许申报,并按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三)专业对口的原则

申请晋升人员所具备的资格、学历、所学专业等应与所晋升职称(务)的专业对口或相近( 符合文、理科及特殊专业的要求 )。

(四)适度倾斜的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在同等条件下,将适度向学校优先发展、重点发展专业的教师倾斜。

四、相关政策

(一)申报基本条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从下一层级岗位中申报,即拟申报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应分别对应具备副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 管理岗位没有专业技术背景的工作人员不能申报。

(三) 职数分解。根据行业指导意见规定及《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咸职人发〔2017〕5号 ), 结合各院部岗位情况,各院部在小组评审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人选,正高人选不限制,副高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人,中级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进行申报。教师多的院部,可以根据满足申报条件人数情况向学校职称改革小组申请适当增加职数。

(四)关于破格。申报破格需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通过,方能提交学院各评审小组推荐评审。

(五) 关于转评。 2018年只能先平级转评。非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需要调整转评为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可申请转评。

(六)今年不开展正高级实验师评审。因为国家没有出台正高级实验师申报评审条件。

(七)关于水平能力测试。 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继续以学院内评教评学结果作为依据,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平均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实验技术人员不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测试,已通过省测试的继续有效。

(八)关于职称外语、 计算机考试。2004年4月16 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继续有效。其他情况按 《实施意见》办理。

五、“一票否决″ 的规定

出现下列条件之一者, 取消评审资格。

(一)师德考核不合格,出现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提到的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并受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应参加考核,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

(三) 2015年9月以来有旷工现象的人员。

(四) 教学人员在学校组织的常规教学检查中不合格的。

(五)非组织原因,教学人员拒绝接受教育教学任务或年平均学时达不到规定学时,行管、教辅等人员拒绝接受工作任务或出勤率达不到85%以上的。

(六)近两个学年度有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考核中任一项不合格的。

(七) 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或教学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

(八)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 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 其他不符合《实施意见》要求的情况。

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和科技处负责对 “一票否决”进行筛选 名单呈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

六、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学校召开职评会议,解读职评办法。各评审小组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明确评审原则、政策及评审要求。

(二)成立评审小组。各院部及学工处根据 《实施意见》成立由 7 至 9名 (单数) 成员组成的各评审小组 , 负责本院部的职务评审细则制定、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与初评工作。

(三)制定评审细则。各小组依据 《实施意见》及本通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2018 年职称评审细则,经小组全体人员讨论通过后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四)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对照评审条件,填写有关表格(填写要求见附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根据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关教学单位或学工处进行申报推荐(心理教研室归口到辅导员系列申报,就业指导教研室归口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申请表见附件 1 )。

(五)资格审查。由各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所有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在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进行初评。

(六) 初评与上报推荐名单。各小组初评,并按规定推荐职数,确定人选,在各小组内予以公示。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向职改办上报推荐人员名单。

(七) 资格复审。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各评审小组上报的推荐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结果由人事处汇总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八)学科组评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申报材料报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意见》分文科组和理科组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评委会评审。公示期满后学校评委会以实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十)发文办证。公示期结束后, 评审通过人员准备相关评审材料,按要求如期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审核合格后发文办证。

(十一)备案入库。将获得资格人员信息上报省、市职改办备案,并与省职改办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入库。

七、其他事项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认定。

附件: 1. 2018年职称评审申报表

2. 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2日

高级申报材料一览表.zip

中级申报材料一览表.zip

实验师申报材料一览表.zip

日程安排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