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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2021-07-0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2021年6月30日,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的通知》(鄂成职教函〔2021〕8号),现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学院遵照执行。为做好报名工作,现要求以下几点:

一、请相关院部在7月10日前,按照《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2)安排好培训教师,将附件2签字盖章上交人事处。

二、7月15日—22日,相关院部督促培训教师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做好网报工作,并将附件1通知里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学院推荐表》送到人事处签字盖章。

三、请参训教师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培训和延迟报到,也不得以招生为理由请假。

四、培训完毕后,请参训教师做好培训总结,9月开学后,参训教师向人事处上交培训证书和培训总结,报销差旅费。相关院部组织参训教师做培训汇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的通知.pdf

2.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