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我院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改革规范、有序进行,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咸职院[2008]13号)的规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规定将每月的考勤月报表上报院组织人事处。
二、在工作岗位未作调整的情况下,原定的考勤员继续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部门的考勤记载、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系部整合及人员配置完全到位后,考勤人员将视具体情况再作调整。
四、除严格执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如有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天者,各部门要及时将情况上报院组织人事处。
五、自本月25日起,院组织人事处将会同院办、教务、纪检等部门对各单位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和抽查。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0一0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