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2012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方便考生顺利报到入学,请各学院(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到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20日(周六、周日不报到。)。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报到的学生,须经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后,将申请书交至研究生处,经批准后可以暂缓一周。
我校将依据学生报到缴费时间注册学籍,逾期不报者将顺延培养过程、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时间,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到流程:
序号
| 流程
| 负责部门
| 地点
| 联系方式
|
1
| 领取报到表及缴费通知单
| 研究生处
| 行政楼118室
| 88032273
|
2
| 缴费
| 收费管理科
| 北区邮局旁
| 88413358
|
3
| 学生凭报到表和缴费发票到培养学院报到;各培养学院须为学生提供教学培养资料。
| 各培养学院
|
|
|
4
| 领取录取通知书、交报到表
| 研究生处
| 行政楼118室
| 88032273
|
所有学生在报到之前须提供资格审查表(提供原件,须在照片处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盖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为复印件),上述资料必须在报到之前提供完备,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须注明补交时间。已提交以上资料的学生无需再次提交。
三、具体工作内容
(一)主管学院须完成的工作:
主管学院应通知学生按时报到缴费,协助合作单位及培养学院(中心)做好协调、教辅等工作;
(二)培养学院(中心)须完成的工作:
给报到学生提供以下资料:
1.本领域(专业)的培养方案;
2.培养流程(2012级新生3年的教学计划);
3.培养方案中设置课程的课件(须注明授课教师及其联系方式)等材料;
4. 以领域(专业)划分的硕士生导师名单;
5. 协助学生确定导师,完成培养计划;
6.将“论文撰写规定”、“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及论文答辩工作流程”等材料(电子档)分发给学生。
(序号1~4的材料请于2012年3月2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序号5的材料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三)报到学生须完成的工作:
1.确定导师;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上交培养学院;
3.领取上述教学培养资料。
四、有关说明
对于确有困难不能来校报到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费用汇往学校指定帐户,由主管学院到“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结算中心”核实,并凭缴费发票到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办办理相关手续。
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汇款指定帐户: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市分行)东湖支行
帐 号:87412022240101008396
户 名:湖北工业大学
特别提醒: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工程硕士学费”或“中职硕士学费”字样!
报到结束后,请各主管学院协助培养学院做好教辅等工作,培养学院(中心)切实加强培养环节的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培养质量,不断推动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发展。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