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副教授。
主要承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受到领导、同行和学生普遍认可,被聘为校级兼职督导。
从教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近20项。先后荣获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会科研成果一等奖、省高校思政课教师教学展示二等奖、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三等奖、省教育厅思政课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咸宁市首届哲社科“骨干人才”等荣誉。
2022年,当选咸宁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圆满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作为咸宁市委宣讲团成员,先后在市直单位、企业等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精神宣讲50多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