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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大学生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鄂办文[2011]88号)和《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鄂宣文[2012]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习教育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意义和总体要求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带领中国人民把中国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大学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和信心,根据上级要求,各高校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大学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年学生切实领会党史真谛,增强知党、信党、颂党、爱党、跟党走的意识,从党的历史中吸取智慧和力量,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立志为国建功的理想,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本次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各系部突出学习重点,注重学习方法,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使广大青年学生能够重温党的历史,增强对党的感情,使学生党员能够珍惜党员荣誉,立志成才,志愿奉献,为党旗添光彩,使师生受教育。

二、 活动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本次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要在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以及《中国共产党在湖北90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大学生党史教育》,同时,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各系部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其它各种形式的实践教育活动,使党史学习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 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

(一)“永远跟党走,青春献祖国”征文活动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

承办单位:团委、各系部党总支

活动要求:征文以“永远跟党走,青春献祖国”为主题,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要求比赛作品以小说、诗歌、散文、杂文、记叙文等形式,反映建国以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甘于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也可以论述学校和家乡发生的深刻变化。

(二)“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先进模范人物报告会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承办单位:团委、各系部党总支

活动要求:1、学校邀请湖北优秀共产党员或劳动模范到我校讲座,用先进模范人物的亲身经历和典型事迹,感染广大学生,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向党组织靠拢。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2、各系部可以通过选择学生身边的典型,采取现身说法的形式,邀请优秀学生党员,向本系部的学生做讲座,从而在系部内部掀起“学习优秀党员,争当先进分子”的高潮。

(三)“永远的誓言,永恒的信念”重温入党誓词

活动时间:6月下旬

承办单位:党办、各系部党总支

活动要求:入党誓词宣誓仪式是入党的重要一步,也是入党申请人接受教育和洗礼的重要形式。充分利用“七一”表彰大会契机,组织全体学生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们对党的感情,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

(四)“光辉的历程”党史报告会

活动时间:2012年10月

承办:思政课部、各系部党总支

利用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思政课教师在各总支作“光辉的历程”专题报告,让所有入党积极分子熟悉党的历史,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对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五)“参观爱国教育基地”、“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9月—2012年11月中旬

承办单位:各系部党总支

各系部结合系部专业特点,适当开展参观爱国教育基地、党史知识竞赛、红歌传唱、经典诵读等活动,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牢固树立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四、 相关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使本次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党办、团委、思政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党总支要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系部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2.切实抓好中共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团委、各系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宣传板等舆论阵地,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撰写评论等形式,推出一批重点文章,大力推进中共党史的学习教育,宣传我校大学生学习中共党史的情况和热烈反响,宣传在中共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成效新进展,思政课部要把党史教育融入到思政课中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