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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教职工限制外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接上级通知,要求学校在“五一”劳动节期间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校党委决定:“五一”劳动节期间,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咸宁。因个人原因,确需外出的同志,向本单位提交书面请假条(说明:因何事、到何地、何时去、何时回),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人事处备案。未请假备案私自外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