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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8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咸人社文[2010]141号文件精神,我院今年将继续开展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和市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为了保证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人选的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按鄂办发[2001]55号文件规定掌握;

2、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选的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按咸政发[2009]28号文件规定掌握;

3、评选市高层次人才人选的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按咸办发[2005]26号文件规定掌握。

二、选拔推荐程序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类专家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认真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2、推荐人选实行由各部门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荐人可将各类科技成果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学术论文、代表著作、目录等复印件送交组织人事处审查,由组织人事处会同其所在部门协商推荐。

3、在推荐和自荐的基础上产生的推荐人选,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同行专家对其评议。

4、推荐人选经学院研究确定后,其申报材料由组织人事处上报市人社局专技科。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材料要求:

(1)推荐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人选需填写《湖北省专家情况登记表》(湖北人事信息网可下载)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推荐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市高层次人才人选需填写市有关审批表一式二份。

各类人才均需填报专家数据库软盘,此软件从“咸宁人事人才网”(http://www.xnrsrc.gov.cn)下载。在建立数据库时,市政府专项津贴选择“ttk”;市高层次人才选择“bqw”。

(2)人选推荐报告与综合事迹材料。推荐人选要有各单位推荐报告和综合事迹材料,要如实反映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突出事迹、专业技术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论文及著作,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在省市同行中的影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材料报送时间:各部门申报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人选要在10月15日前;申报市政府专项津贴、市高层次人才人选要在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程序进行选拔推荐,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选拔人选质量。

组织人事处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