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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9-06-06  点击:[]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文件精神,为提高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质量,经省教育厅同意,结合岗前培训工作总结会上各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2009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分配或调入高等学校(包括所办分校、二级学院、职业学院)工作的教师、思政工作人员(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人员。研究生教育阶段主修高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不参加相应课程的培训但须参加岗前培训考核。

二、培训内

培训内容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学理论:即《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教学,重点放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

(二)教师职业素养:针对高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围绕着“如何做一名高校教师”开设专题讲座,专题设置如下:

1.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2.高校教学理论与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请教学名师现身说法)

3.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与能力培养(包括科研项目选题、申报程序、管理方法等)

4.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可举办师德师风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

5.高校教师人文素质教育专题(包括哲学、文学、美术、戏曲、音乐、摄影等专题讲座)

6.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以上专题为各培训点院校必开专题,此外,可依据情况增加专题讲座。

(三)教学实践:各高校应组织每位新进的青年教师听一次课、备一次课、讲一次课。备课、讲课安排可与各校每年新进教师考察时的试讲结合进行,按照《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记载表》上有关教学实践方面的要求做好考察试讲记载。

(四)教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依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2009年3月19日印发)的要求,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专题报告的方式进行。

各高校在岗前培训结束以后,要为每位青年教师确定一名专业导师,以传帮带的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

三、培训方式

(一)教育理论:以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讲授为主,采取答疑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参训教师自学教材、教辅资料,授课教师应向参训人员提示自学重点,每门课程给定半天至一天时间进行辅导答疑。

(二)教师职业素养:根据我中心提供的专题开展讲座,具体的时间安排由各培训点自行确定。

(三)教学实践:各高校按照学科专业对参训教师进行分组,参训教师按照预先制定的教案内容进行现场试讲,由相关的专家组对参训教师的教案制定和课堂教学两个环节做现场点评并进行综合评分。整个教学实践环节中要将参训教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分组,并不定期组织分组研讨教案和集体评课的活动,具体操作方法依据实际情况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四、培训教材

我省岗前培训的使用教材是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编、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系列教材,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每套定价:135元(高等教育学28.8元,高等教育心理学25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27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8元,自学辅导参考资料26.2元)。即日起可领购教材。

五、报名与费用

请各培训点务必在2009年7月31日前将本点参加岗前培训考试的人员名单(包括序号、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用excel表格形式电邮至我中心邮箱(样表在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上下载),由我中心统一制作准考证模板,各培训点负责打印发放准考证并加盖考点学校培训管理部门公章(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8]440号)文件精神,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的收费标准,确定每人收取培训费200元,考务巡视、阅卷费100元。培训费由培训点收取,考务巡视、阅卷费100元由各校报名时交我中心。

六、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我中心将以各种考核方式对参训教师岗前培训课程的各个环节开展综合评定,各培训点、各高校都要及时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工作,认真填写《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试讲记载表》(均在我中心网站上下载,各一式两份)。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为教师资格认定必考科目,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其考核按照要求以闭卷考试形式,采取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小论文各1篇。由各培训点对学员小论文进行审阅评定,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对被评为“优秀”等级的论文送交我中心复审。论文严禁抄袭(根据以前学员论文评阅情况,发现其中有少部分论文明显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原文),一经查实,按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课程论文作为岗前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成绩单列,并记录在岗前培训证书的培训成绩表中。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拟定于8月8日,请各考点务必提前做好考务安排(特别是监考人员的选派工作等)。

我中心根据各校报名名单编排准考证号、设置考场,将有关情况通知考点,各考点据此安排考场、监考教师;统一派遣巡视人员到考点进行巡视,并将考试试卷统一送达考点。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及时将试卷按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装订(每15份装订一册)密封,试卷由巡考人员送交我中心。我中心组织教师择期统一集体阅卷。

各考点应加强对参加考试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监考教师要按照《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监考人员守则》的要求严格监考,对考试违纪、违规人员,按照《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场纪律与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教学实践环节由各高校自行组织专家对参训教师的教案制定和课堂讲授两个环节综合评分,成绩汇总后填报在岗前培训培训记载表上。各校要及时做好本校青年教师教学实践方面的组织及考核工作,认真填写《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试讲记载表》,参训教师制作的教案留存各高校备查,选取其中5%的优秀教案送报我中心存档。

七、证书

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者,方能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教师上岗的依据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的重要凭证。证书由各高校师资管理部门统一到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办理,办证时务必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的《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试讲记载表》以及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证书办理时间:2009年9月20日-2008年9月30日(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证)

八、培训组织管理

(一)授课教师选派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各培训点要选派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并将授课教师和培训班级班主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毕业专业、现从事专业等)报我中心备案。

(二)教学安排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总学时数不低于140学时。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各32学时,《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各20学时,教师职业素质专题培训应不少于36学时,各培训点要保证培训学时数,培训方案须报我中心备案。

(三)培训管理

采取分点培训的方式组织培训(培训点设置附后)。

培训时间统一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点确定,同时将培训计划和安排报我中心备查。

各培训点要切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我中心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实行班级管理,制定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每班配备班主任一名;实行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点名签到,缺课1/3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工作总结

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培训点要对本点的培训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参训学员的总结发言及优秀结业论文一并报我中心,作为对培训点工作检查与评估的依据。

未尽事宜,请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027-88663312;e-mail: spzx2005@126.com

网址:http://spzx.hubu.edu.cn

说明:

1、请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于2009年6月20日前到院组织人事处填表登记并交纳报名费;

2、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报今后只针对专任教师和专任辅导员,行政及兼教人员不允许申办。

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