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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硕引博”考试公告

2021-04-27  点击:[]

经咸宁市市委人才办批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硕引博”考试采用“职业能力测试(专业水平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将考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发放

5月14日(周五)上午8:30—11:30,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凭个人身份证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503室)领取准考证。报名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工作人员对考生各项报名材料原件验证后,才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进入学校和考场的必备证件。

二、考试流程

考核测试分为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分别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试讲)

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楼

专业水平试讲按岗位分组,试讲备选教材从岗位对应专业的高职大专教材中选取,选讲内容由命题专家在考试当天决定。

5月14日晚,学校对文华楼考点进行消杀工作;考试当天,对进入考点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评委、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除试讲环节外,候考、备课等环节佩戴口罩。

5月15日8: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文C106教室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试讲资格。监考员核实身份后进行抽签,然后按照抽签顺序分别进入准备室进行试讲备课45分钟,最后再分别进入教室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采取讲一堂课的形式,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试讲成绩。每个试讲考场分别有7名专家评委,设主考官1名。考生试讲完毕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若某岗位参加考生仅有1人,因无竞争关系,岗位取消。A19岗位因计划招引2人,若参加专业水平试讲考生仅有2-3人,则核减一个招引计划,若参加专业水平试讲考生为4-5人,招引计划不核减。

专业水平试讲中如因考生临时放弃等原因,导致某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不足3:1比例的,本岗位其他考生(超过1人的)可以参加测试,所有参考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若某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达到或超过3:1比例的,该岗位按专业水平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引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员。入围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如有入围结构化面试环节的考生放弃测试,按照该岗位专业水平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结构化面试

时间:2021年5月16日(周日)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责任单位:第三方考试机构、人事处、医务室

结构化面试3道题,按照“3:3:4”比例分配10分钟的总答题时间。按百分制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学校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结构化面试出题。学校对行政楼考点进行消杀工作;考试当天,对进入考点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评委、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除面试环节外,候考环节佩戴口罩。

5月16日8:00前,面试考生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若A19岗位仍计划招引2人,在参加结构化面试环节未达到6人情况下,综合成绩第一名和第二名需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考场平均分,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在计划招引1人岗位中,如有考生临时放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实际参加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引人数不足3:1比例的,本岗位其他考生可以参加测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考生在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考场平均分的情况下,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综合成绩第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面试考场平均分,该岗位取消。

除以上两种情况之外,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引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则安排加试,加试一道结构化面试题。

5月20日前,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入围体检考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