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精神,在校内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激励全校教职工在新时代建功立业,为建设双高院校作出新的贡献,特开展第四届“楚天园丁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在岗教师,全校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培养人才、教育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三、评选程序
(一)逐级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在7月10日之前,校属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楚天园丁奖”候选人,并上报推荐材料:“楚天园丁奖申报表(要求一式3份,并报电子文本)、推荐工作报告。
(二)资格审查及评审。人事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评审,提出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三)公示。学校推荐人选需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等方面的意见;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批准后,向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学校推荐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成立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楚天园丁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推荐工作。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在推荐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把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关,经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层层上报,努力把全校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出来,真正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目的。
(三)面向基层一线。推荐工作要重点面向教育教学一线,特别是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四)严肃评选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楚天园丁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