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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发挥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院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根据《2013年度党委工作要点》(咸职发〔2013〕5号文件)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七一”前夕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比表彰 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进取,创新工作,切实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党组织参评对象分别为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应是组织关系在我校、或有临时组织关系的正式党员,教职工党员应在我校工作满一年。

3.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对象应是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中共正式党员。

4. 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和推荐活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推荐表彰的重点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不同表彰类别的人选不宜交叉。

5.本次评选活动拟评选先进党总支4个,先进直属党支部1个,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名,优秀共产党员73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的精神,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开展 “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组织动员,认真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两访两创”(三联三带)活动、“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成效明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文明创建活动得到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不断拓展文明创建的覆盖面和延伸面,重视细胞建设,重视师德师风教育,重视大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有计划开展构建和谐单位的活动,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积极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无违法和安全责任事故。

(3)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得到深入开展。在基层党组织中积极开展“十个一”标准化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使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4)师德师风建设得到加强和改进。积极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各项建设工作之中,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树一批立场坚定,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关爱学生,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淡泊名利,严谨治学,终身学习的师德典型,切实提高了本单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效推进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5)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真正做到重视和正确对待宣传工作,建立宣传联络员专人负责制度,不断拓展对内对外宣传新渠道,建立宣传工作台账,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特点,对各本单位重大活动和有影响力事件进行及时地采编稿件和宣传,并通过各自的宣传工作,正面树立本单位的形象,扩大本单位对内对外影响力,为学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应达到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基本要求。

(1)教职工党员“五带头”具体要求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坚持立足本职,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三育人”中发挥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学院和谐作出了贡献。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学生党员“五带头”具体要求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意识,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集体活动,在集体活动中和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三是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3.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大局意识强,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

(2)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不断更新党建业务知识和国家重要精神,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党建政策理论水平。

(3)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苦干,自觉维护党组织的形象,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创造性地完成承担的学校党的建设任务,本人领导、主抓或具体负责的党务工作业绩突出。

(4)积极钻研党建业务,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学校党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5)党性观念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群众工作,关心、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对师生态度热情,服务主动周到,师生满意度高,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以来的工作,向党委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2012年下半年—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由党委考核小组根据“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考评标准,在6月上旬开展全面考评验收,提出建议,报党委讨论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

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召开党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支部民主推荐人选,由党总支讨论审核,向党委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优秀党务工作者

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综合比较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的情况,讨论确定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并向党委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4、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在党委领导下,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检查考核、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党委办公室成立专门检查考核小组,对照《2013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4)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集中检查考核,最后报党委会讨论审定。

五、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胡茂荣同志担任,成员由吴中文、李德华、陈中、宋玉斌、宋正文、王武、李晓宏、汪京元、张恩和、宋柏良、万平、皮羽、马五星、唐聆、吴虓、万虎、郑敏、程星同志组成。

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分两组同时进行,第一组由程星同志任组长,第二组由吴楠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党办、院办、人事处、工会、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六、原则和要求

1.评比表彰活动要在党委领导下,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确保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性、代表性。

2.要发扬民主,营造氛围。要以评比表彰活动为契机,组织召开党员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深入总结经验,推出先进,努力营造一个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3.按时上报材料。请各党总支于6月5日前将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交至党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不少于2000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无事迹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2013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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