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建工作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15    浏览次数:

2013年,教育系统将作为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十个参评系统之一参加行评,根据省教育厅《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我院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下简称行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大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学校的社会满意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建设幸福咸宁做出贡献。

二、评议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党政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是否能够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师生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否合格;是否严格落实“1+6”制度,配套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是否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查处腐败问题,保持校园风清气正。

2、作风建设方面。学校领导干部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意见”,制定相关措施;在整治公款消费、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是否有成效;在职称评定、争取科研项目、获得荣誉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普通教师争利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工作漂浮的问题;是否在用车、住房、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官本位、搞特权的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热衷打麻将和迎来送往等问题。

3、办学质量方面。办学条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学校投入是否满足教学需求,专业建设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贪大求全、忽视特色的问题,是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是否存在有偿招生和违规招生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文凭的问题。

4、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是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师德失范、学术诚信缺失、不务正业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两访两创”活动是否经常,是否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是否落实,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三、评议步骤

根据省厅的统一要求,行评工作于4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总结五个阶段进行。要突出重点环节,严格时间节点,掌握关键步骤,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一)动员部署(4月28日—5月10日)

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和各系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发动。要端正参评指导思想,把行评过程当作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存在问题、提升学校形象的难得机遇,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行评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1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在校园网上开设行评专栏和电子邮箱,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微博、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同时,主动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纠风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按照参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按照市纠风办的安排,参加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走进电视台、电台直播间,通过报纸、网络专栏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公开承诺。对自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就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及时通过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向社会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认真抓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校园网或通过会议进行反馈;对公开承诺和人大政协委员、行评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要通过媒体或直接向两委反馈,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反馈,让社会各界和师生感受到学校的整改诚意和行动。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学校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特色高职积极开展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学校的成就和优秀教师典型,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1、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按省厅和市纠风办的要求提供服务对象信息,参加省纠风办委托专门调查机构采取的、以电话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开展的政风行风状况满意度调查。

2、社会问卷调查。

市州纠风办将组织问卷调查,省纠风办进行现场督查,学校将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要求,提供服务对象信息,参加现场抽样问卷调查工作。

3、政风行风热线考核。在行评期间,凡涉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投诉,在限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和回复,保证投诉者满意。

4、集中评议。参加市纠风办组织的集中评议,接受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质询和相关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参评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和行评监督员的测评。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10日)

认真总结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于11月10日之前向省教育厅和市纠风办上报行评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行评工作。由党委书记叶振华和院长戴国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业明、胡茂荣,党委委员、副院长龚光松、孙恢国、万齐元、吴高岭,院长助理陈为民、吴中文、李德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高岭同志兼任。

各党总支书记和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为行评第一责任人,按照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组织好本单位的行评工作。

2.全体干部和教师要提高对行评工作的认识,克服政风行风建设是机关和服务行业的事情,与我们关系不大的麻痹心理,把行评当做学校社会形象的大检阅,工作作风和校风提升的契机。既当受评者,又当建设者,严格按照省厅和市纠风办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在“大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行评热线电话:0715—8217055

行评电子邮箱:xnzyjw@163.com

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