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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6-05-06  点击:[]

鄂人社函〔2016〕28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鄂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将开展2016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两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范围对象

按文件规定,今年需选拔50名省突专家和100名省贴人员。

两类专家的选拔范围涵盖我省地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省突专家的选拔对象主要为省内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贴人员的选拔对象包括三类人员:取得优秀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服务等一线领域,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省突专家中开展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企业家选拔,在省贴人员中开展一线教师、一线医护人员、基层一线人才选拔。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一)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以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高技术和支柱产业、县域经济等领域中的领军人才、创新人才为重点,向在技术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的人员倾斜,向工作在一线和边远艰苦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不搞论资排辈,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三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以政治思想表现、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依据,从严掌握,确保质量。

(二)选拔条件

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省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具体条件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人选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5〕60号文规定执行,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8〕96号文件规定执行。

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企业家选拔,主要针对勇于创新、敢于冒险,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选拔。

一线教师主要针对在教学岗位任教,教龄满20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到的教学风格,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所培养的学生成绩优异,或显著提高,学生及家长评价高,社会反响好,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的一线教师中选拔。

一线医护人员主要针对在一线临床岗位工作满20年,在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和同行公认的一线医护人员中选拔。

基层一线人才选拔,主要针对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及幕阜山等集中连片地区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工作者、医疗卫生工作者等。

三、申报程序

人选申报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主管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单位人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

创新型企业家由人选所在单位推荐,附当地科技部门证明材料;一线教师由人选所在单位推荐,附当地教育部门证明材料;一线医护人员由人选所在单位推荐,附当地卫生部门证明材料。

创新型企业家、一线教师、一线医护人员、基层一线人才不具体确定推荐指标,由所在地、所在单位按选拔条件申报;非公单位和各行业协会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直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不占当地推荐指标。

各地推荐人选必须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经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附审核意见,以当地政府名义行文推荐;各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主管部门推荐人选必须在部门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经本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附审核意见,以本部门名义行文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数据文件。书面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事迹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的具体要求和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专技管理栏下载。数据文件通过“湖北省高级专家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报送,请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专技管理栏,继续使用往年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帮助”栏。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上报。专业技术人才人选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技能人才人选和农村实用人才人选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刘凡妮 027-8781252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黎 娟 027-87122181(职业能力建设处)

E-mail:hbzjgz@163.com(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hbpxc@163.com(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2016年度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指标参考数

2016年4月20日